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首次公布的对角膜接触镜(俗称隐形眼镜)抽查检验结果令人吃惊:被抽检的隐形眼镜,3/5质量不合格。
在被抽查的15个角膜接触镜企业的15个批次样品中,合格的有6个批次,合格率仅为40%;抽查中发现,广州保视宁光学产品有限公司、北京优视隐形眼镜有限公司、新一代眼镜(深圳)有限公司圣视隐形眼镜分公司、中山市舒丽视光学产品有限公司、重庆浩视有限公司、上海奥科乐视隐形眼镜有限公司、上海科龙眼镜厂、上海钟表有限公司日月眼镜厂、武汉伟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、上海卫康光学有限公司、艾爵光学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软性角膜接触镜,没有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,未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》。为此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,购买隐形眼镜时,一定要看清其包装和说明书上有无注册证号。